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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強國 數字化如何賦能

            來源:光明日報作者: 2025-08-28 10:24

              編者按

              隨著數字經濟深入發展,數字技術與文化業態創新的相互交織,已成為當前文化發展的鮮明特征。習近平總書記在《加快建設文化強國》重要文章中強調,要“實現文化建設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在文化強國建設過程中,把握好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的歷史機遇,既決定著文化創新的實踐深度,也影響著文化傳承和未來發展。在文化強國系列論壇第8期中,光明智庫邀請4位青年學者展開多維度對話,暢談文化強國建設中數字化如何賦能這一話題。

              與談人

              白曉晴中國傳媒大學電視學院副教授

              王林生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員

              徐望江蘇省文化藝術研究院副研究員

              宗祖盼深圳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教授

              主持人

              光明日報記者陳恒陳之殷

              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的理論內涵

              光明智庫:當前,數字技術迅猛發展并深度融入文化發展各領域。數字技術的參與,為文化形態帶來了哪些新變化?

              徐望:當前,數字技術正在重構人類社會文化的生產、傳播與消費方式,這種變革超越了簡單的工具層面升級。數字技術儼然從技術工具演進成為當代人的一種生存方式——如智能手機成為一種“新型人體器官”;AI技術高度滲透于日常生活方方面面。人們對于文化藝術產品中華麗的“數字奇觀”已經形成了一種審美習慣,并不斷產生著技術化審美的新的精神需求——這觸及了文化本體論意義上文化形態的轉變:文化藝術產品是否終將轉化為技術產品,以致文化藝術主體的消亡和本體的終結?事實上,盡管文化藝術形態的演化是由技術迭代所誘發的,但文化藝術的本體獨立性并不該因此而消解。一方面,應借助數字技術使文化藝術之獨特魅力最大化提升和展現,另一方面,傳統文化藝術形式的魅力并不會因技術的迭代消失,只會因新技術合理利用煥發新的光彩。

            文化強國 數字化如何賦能

              一位小朋友在第七屆山西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上通過VR設備游覽晉祠。新華社發

              王林生:每一次科技革新都會重新定義文化的邊界與形態,數字技術更是如此。就文化產業形態而言,自2004年被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來,其邊界始終處于動態變化之中?!段幕跋嚓P產業分類(2004)》納入80小類,《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拓展至120小類,《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再次拓展至146小類。每一次拓展都深刻反映著技術進步帶來的新產業形態變化。當前,人工智能技術對文化形態的深度重構已初現端倪,如由AI創作或支撐的繪畫、音樂、文學、動漫和沉浸式文旅景觀等進入公眾視野,文化形態的類別不僅會再次擴充,且正逐步改變傳統藝術創作的主體邊界,引發人們對創作主體性、知識產權、產業發展模式的重新思考。

              宗祖盼:在人類文明演進歷程中,技術通常被視為文明進步的標志性象征。作為數字文明核心標志的數字技術,其本質在于增強信息處理能力,由此引發了兩個顯著的變革:首先,文化生產和傳播的效率顯著提升,表現為更清晰的視覺畫面、更立體的聽覺效果、更流暢的傳輸速度和更高效的計算能力,這些進步極大地提高了公眾獲取文化內容的便捷性,并擴大了文化受眾的范圍;其次,數字技術催生了新的文化形態和生活方式,例如直播、移動游戲、電子競技和網絡短劇等新興文化業態,它們的興起正是基于數字技術的普及。盡管如此,數字技術作為一種工具,其根本上反映的依然是由圖像、文字、聲音和影像等基本元素構成的文化內容,滿足的是人類最原生的精神文化需求。以此來看,在文化生產過程中,數字技術所扮演的核心角色與印刷術、攝影術等傳統技術并無本質區別。因此,從這一視角出發,“內容為王”的原則在數字時代依舊具有不可動搖的真理價值。

              光明智庫:這些變化為推動文化強國建設帶來了哪些啟示?

              宗祖盼:回顧現代化進程,中國錯失了前兩次科技革命的發展機會。在數字時代,中國文化展現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發展潛力。依托于超大規模市場產生的龐大數據資源,中國已在短視頻、網絡文學等新興領域實現了“彎道超車”。數字技術徹底打破了傳統文化傳播的時空限制,以空前的廣度、速度和互動性釋放了中華文化的活力與影響力。因此,深度融入并引領數字浪潮,是激活中華文化生命力、提升其國際影響力的必經之路。

              王林生:可以預見,數字技術正在重塑文化內容的生產與傳播機制,催生出更加豐富多元的文化表達形式。在這一語境下,文化強國建設必須主動適應數字時代的文化發展邏輯,尤其是發揮人工智能作為文化內容創作、生產的新引擎作用,通過重構文化生產方式、激發創作潛能、拓寬業態邊界,增強文化供給能力、提升文化供給質量。簡而言之,就是要以數字技術為媒介、以智能創新為動力,不斷推進文化強國建設。

            文化強國 數字化如何賦能

            觀眾在參觀“如是莫高”敦煌藝術大展中展出的復刻壁畫。新華社發

              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的實踐經驗

              光明智庫:在數字化浪潮中,我國文化領域出現了哪些值得關注的現象?

              宗祖盼:近年來,我國文化領域有兩個特別值得關注的現象:一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數字化浪潮中大放異彩。例如,古遺址博物館正深度融合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構建起覆蓋文物監測、數據分析、智慧管理等環節的一體化平臺。故宮博物院數字化工程、敦煌研究院“數字敦煌”和“數字藏經洞”項目、四川三星堆博物館的數字文物修復、殷墟甲骨文大數據平臺等,實現了文物的“數字化生存”。二是數字文化產業在國際競爭中嶄露頭角。在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中,數字文化占據重要比例,數智技術對文化貿易深度賦能,網絡文學、網絡游戲、網絡短劇等文化出?!靶氯龢印痹谑澜缦破鹬袊鴷r尚熱潮,中國文化產業IP的感知力、傳播力、開發力、拓展力不斷增強。這兩種現象意味著我國文化強國建設在內外兩個維度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徐望:除了文化遺產的跨媒介景觀化敘事這一點,還有另外一個現象值得關注,那就是NFT藝術品走進消費者視線。NFT即非同質化通證,是基于區塊鏈網絡技術產生的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不可偽造、不可分割)、稀缺性、可溯源性、可流通性的數字憑證,以數字資產的形態存在。在各文化藝術領域中,擁有NFT屬性的文物、非遺、古典藝術等傳統文化類數字藏品頗受國內消費者青睞。藏品的數字化形態賦予了傳統文化年輕化、潮流化、時代化的特征,成為一種文化傳播的新媒介。

              王林生:我比較關注以AI為依托的新型文化業態。一是AI生成式內容的快速崛起。以AI大模型為依托,文本、圖像、音頻、視頻等內容“一鍵生成”,既降低了創作門檻,又極大提升了內容生產的深度與廣度。二是以AI技術活化文化遺產資源的新探索。在保護利用文化遺產資源的潮流中,通過人工智能對城市歷史文化進行深度挖掘與創新表達,實現歷史文化場景或記憶的再現與傳播,在科技迭代的狂潮中樹立起科技發展的人文標識。AI“復活”的歷史人物穿越時空與今人對話,給靜態的歷史文化符號注入可感知的生命力與時代溫度。諸如“AI老照片修復”這類看似簡單的技術,卻通過算法還原歷史細節,喚醒了沉睡的歷史記憶。

            文化強國 數字化如何賦能

            新華社發

              光明智庫:從實踐來看,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有哪些具體路徑?

              白曉晴:數字技術助力文化強國建設的路徑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資源數字化。從古籍善本的數字掃描,到非遺的全景影像展示,數字化為文化資源提供了可持續的保存路徑。數字化不僅提升了資源的可及性,還為后續的產業開發與文化創新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基礎。二是產業融合化。數字技術推動了不同文化子產業間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傳播力和經濟價值。文化產品逐漸突破出版、影視、游戲等傳統邊界,在數字平臺上形成跨界發展的新格局。三是消費多元化。數字平臺的普及使公眾的文化消費呈現出個性化、互動化與全球化的趨勢,不僅讓人們能夠便捷地“云參觀”“云體驗”,也使個體成為文化生產的積極參與者。近年來,短視頻平臺上出現了大量以非遺手工藝為主題的創意內容,不僅推動了非遺的傳播,也帶動了相關產品的消費。潮玩、虛擬偶像、盲盒等新產品不斷更新迭代,通過社交平臺和電商平臺迅速成長,滿足年輕一代的多元化審美趣味,發揮著增進文化認同的作用。

              宗祖盼:數字技術可以通過保護、創新、共享、治理四個層面助力文化強國建設。在保護層面,構建文化基因“數字庫”,運用高精度掃描、數字化存儲和虛擬修復等技術,對文物瑰寶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永久性保存與活化利用,從根本上保障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賡續傳承。在創新層面,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極大地拓展了文化表達的可能性、提升了表現力,激發了全民族的創新創造活力,催生了沉浸式、互動式的新文化業態與消費形態,為文化注入源源不斷的生機與時代魅力。在共享層面,通過打破線上線下時空壁壘,依托數字公共文化服務平臺、智能分發與精準推送技術,將優質文化資源高效、普惠地送達社會各角落,有力促進了文化共享與精神共富。在治理層面,數字技術通過智能化手段,顯著提高了文化資源的統籌管理水平、版權保護能力、跨文化交流效率及風險應對能力,從而構建了支撐文化繁榮發展的現代化治理體系與高效能制度保障。

              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光明智庫: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還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需要規避或關注哪些問題?

              王林生:增進數字技術在文化強國建設中的支撐作用,應著力避免科技的“炫化”對文化內容的掩蓋。當前,無論是數字影視作品,還是沉浸式體驗場景,均不同程度存在過度追求視覺沖擊而忽視文化內容深度的問題,機械裝置、光電特效等成為產品營銷的核心賣點,導致文化內容表達弱化,科技形式與內容呈現之間脫節。如某些“神話傳說”“魔法城堡”等主題樂園或“光影秀”展示,僅是簡單地利用光影、聲響、虛擬技術和傳感技術等制造感官刺激,未能將文化內涵與技術手段有機結合,致使體驗流于表面,文化價值傳遞受限,科技對文化的賦能效果未能充分發揮。

              徐望:短板主要體現在這幾個方面:第一,部分高端芯片、產業軟件等關鍵技術仍受制于國外,導致文化數字化基底架構存在安全隱患,面臨數字主權風險。同時,需要警惕西方技術平臺的文化霸權風險,在新興數字文化空間中強化中國文化主體性。第二,制度規范建設滯后于技術發展,數字文化產權界定模糊,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亟待完善。特別是在非遺數字化、文物IP開發等領域,需建立兼顧傳承人權益與技術開發者利益的分配機制。第三,要防范算法偏見對文化多樣性的侵蝕,商業平臺的流量邏輯可能導致小眾文化、邊緣文化被系統性忽視。同時,應當重視數字文化消費中的代際公平問題,防止老年群體和欠發達地區在數字文化浪潮中被邊緣化,形成新的“數字文化鴻溝”。第四,人才結構性短缺問題突出,既懂文化藝術又掌握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嚴重不足,基層文化工作者的數字化能力普遍薄弱。這些短板和問題需要通過制度創新、技術治理和倫理規范的系統性建設來應對。

              白曉晴:首先,數字版權領域管理相對滯后。數字化為資源保存與傳播分發提供了新路徑,但也存在商業化無序開發、展示內容淺表化、資源利用度不高等問題。文化產業發展亟須健全多層次版權保護機制與文化治理體系,防范產業侵權風險。數字文化產品的版權管理要在開放共享與合理保護之間找到平衡,既保證文化資源的長期保存與開發價值,又避免損害文化原真性。其次,文化傳播面臨治理挑戰。數字化浪潮推動文化產業跨界發展,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過度逐利化和產業泡沫。移動游戲、微短劇等新業態發展迅速,卻也存在低質內容泛濫、同質化嚴重、青少年沉迷等社會隱憂。同時,數字藝術領域也存在虛擬資產炒作、國外糟粕文化涌入等問題。這些現象需要通過政策引導與行業規范,促進產業在內容質量、價值導向與社會責任方面實現可持續發展。再次,大眾消費潛藏價值風險。數字化使文化消費更加個性化和互動化,但同時也可能加劇消費主義傾向與文化快餐化問題。短視頻、直播等數字內容平臺雖然激發了公眾參與,但過度依賴流量邏輯,用戶難以突破信息繭房,淺層次的文化娛樂被推向前臺。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普及背景下,要警惕數據污染、審美雜糅、文化誤讀等現象侵蝕文化主體性。此外,虛擬偶像、NFT等新型文化消費品雖然滿足了年輕群體的審美需求,但其中也夾雜投機炒作與盲目追捧的現象,不利于健康的文化生態建設。

              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的具體舉措

              光明智庫:錨定文化強國目標,如何進一步推動文化建設數字化賦能?

              宗祖盼:錨定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亟須以創新為核心引擎,摒棄傳統路徑依賴,在文化領域加快培育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首先,需強化科技深度賦能。將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作為文化建設的基礎支撐,全面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與文化應用場景的深度融合。關鍵在于推動人工智能、沉浸式交互等前沿技術全面融入創作生產、傳播分發以及終端消費的全過程,實現技術基因與文化生態的深度融合。其次,聚焦于全要素效能的提升。突破依賴土地、資本等傳統要素的粗放式發展模式,轉向優化數據、技術、創意等新型要素配置。通過發揮數據資源的知識聚合效應、技術迭代的轉化乘數效應以及創新要素的協同放大效應,重構文化生產流程和消費體驗范式,激發產業內生增長動能。最后,構筑質量引領優勢。以數字化轉型推動文化企業向高附加值躍遷,持續提升文化產品質量,實現技術與價值的雙輪驅動。必須推動科技真正服務于審美、知識、情感等復合需求,使數字文化產品既具有趣味性又富含文化韻味,在滿足群眾娛樂需求的同時,引導更高層次的人文精神追求。

              王林生: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數字文化IP,代表著文化價值與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與創新表達,是衡量一個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標志,也是文化強國建設的重要載體與支撐。從近年我國火爆國際的數字文化IP,如《黑神話·悟空》、李子柒短視頻等來看,以數字科技為依托,傳統文化資源的內容產品具有了更強的傳播力與影響力。為此,應著力涵育具有傳統文化特質的數字文化IP。一是需要提煉傳統文化要素的價值內涵。IP的核心是價值理念的現代表達,數字技術僅是實現價值理念有效傳遞的手段,忽視價值內涵的提煉與轉化就會導致數字文化產品缺乏精神內核與情感共鳴,難以形成持久的文化影響力。二是要構建IP呈現的多元數字場景。多元場景的構建能夠豐富數字文化IP的呈現形式,其方式已不再局限于單一媒介或平臺,乃至線上與線下的聯動,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進一步滲透,打造“數字文化IP+XR”的融合形態已躍升為最新的發展趨勢。這種沉浸式體驗場景,不僅實現觀者從被動接受到主動參與的轉變,而且能夠深化文化內容的感染力。三是要強化數字文化IP的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此前國外網民大量涌入我國社交媒體所形成的“賽博遷徙”現象,凸顯出中外民間依托網絡社交平臺的互動,對數字文化IP傳播具有顯著的提升效應,因此,數字文化IP的國際傳播能力建設不僅應注重傳統層面的內容輸出與渠道拓展,更需探索網絡民間社交的多元途徑,如在社交媒體平臺圍繞數字文化IP主動設置話題等,強化文化價值的共情表達與傳播的精準匹配,提升文化內容的全球適應性與親和力。

              白曉晴:以數字化賦能文化強國建設,必須確立明確的戰略目標和獨特優勢。一是夯實文化資源數字化底座,推進智慧化傳承傳播。文化強國建設首先要繼續解決文化遺產和文化資源“留得住”的問題,在這個方面數字技術大有可為。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應進一步完善升級,從分割式存儲發展為關聯式共享,從表面化呈現發展為動態化管理,推動建成國家級文化資源數據庫與授權開發平臺。數字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要使優質文化資源真正成為可持續開發的資源稟賦。二是推動文化創新與數字經濟的深度融合。我國文化產業應鼓勵出版、影視、游戲、動漫、文創等行業與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結合,從發展新業態轉向促進業態協同創新。在文化出海過程中,主動參與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制定,配套國際化協同版權管理,促進數字文化產品的合法流通。唯有在技術創新與制度保障的雙輪驅動下,方能形成技術理性與人文精神深度交融的數字文化新生態,提升我國文化競爭力。三是優化文化消費生態,強化數字文化治理與價值引領。文化強國理應具備價值塑造與精神凝聚這一重要功能。伴隨數字化加速發展,文化產業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遏制數字平臺中的低俗化、碎片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的有效性,把傳統文化中有當代價值、世界意義的文化精髓展示好,引導人民群眾形成正向文化價值取向。數字化賦能不僅是供給側的轉型,更要關注需求側的公平與多樣化,文化建設需進一步彌合城鄉區域間的數字鴻溝,縮小城鄉與區域差距,推動數字文化的普惠化。

            編輯:宮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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